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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宇通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19-11-08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19-049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监高

              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19-037),持有公司股份 134,378,94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的 39.78%)的大股东吴中林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
计不超过 3,378,40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00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756,80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0000%)。其
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
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

内进行;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04,755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15%)的股
东、副总经理方锋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魏晓燕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6,18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374%)。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
月内进行;持有公司股份 307,24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9%)的股东、

董事、副总经理刘木林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合计不超过 76,81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227%),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持有公司股份 175,56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的 0.05%)的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红胜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合计不超过 43,89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130%),将于上述公告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持有公司股份 131,674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的 0.04%)的股东、监事会主席高卓锋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2,91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97%),将于上述公告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持有公司股份 68,782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的 0.02%)的股东、监事孙军权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合计不超过 17,19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51%),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期间不减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
减持时间区间内,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减持时间过半及减持完毕或减持区间
结束但未减持完毕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上述 7 人的减持
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吴中林、方锋明、魏晓燕、刘木林、陈红胜、高卓锋、
孙军权。
    2、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股份变动增加的股份。

    4、减持区间:集中竞价方式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大宗交易方式自减持计划预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进
行。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期间不减持。
    5、减持价格:市场价格。
    6、拟减持数量、比例及方式:

           拟减持数量   本次减持计划占公司   本次减持数量占其所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股)         总股本比例        持公司股份数比例
            不超过                                                包括但不限于集中
 吴中林                      3.0000%               7.54%
           10,135,206                                               竞价、大宗交易
 方锋明     不超过                                                包括但不限于集中
                             0.0374%              25.00%
 魏晓燕     126,188                                                 竞价、大宗交易
            不超过                                                包括但不限于集中
 刘木林                      0.0227%              25.00%
             76,810                                                 竞价、大宗交易
              不超过
陈红胜                             0.0130%                   25.00%                集中竞价
              43,892
              不超过
高卓锋                             0.0097%                   25.00%                集中竞价
              32,919
              不超过
孙军权                             0.0051%                   25.00%                集中竞价
              17,196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
量做相应的调整。
    二、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方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式                                                      (股)        (%)
            大宗交     首次公开发
 吴中林                               2019-09-12    25.21 元/股       1,500,000     0.4440
              易         行前股份

方锋明/     集中竞     首次公开发
                                      2019-09-24    28.72 元/股        104,200      0.0308
魏晓燕      价交易       行前股份
            集中竞     首次公开发
 陈红胜                               2019-09-24    28.88 元/股        43,800       0.0130
            价交易      行前股份
            集中竞     首次公开发
 孙军权                               2019-09-24    28.72 元/股        17,100       0.0051
            价交易       行前股份
            集中竞     首次公开发
 刘木林                               2019-09-24    29.30 元/股        38,000       0.0112
            价交易       行前股份
            集中竞     首次公开发
 高卓锋                               2019-09-24    29.06 元/股        12,000       0.0036
            价交易       行前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名册                               数量(股)                    数量(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4,378,944      39.78        132,878,944      39.33%
吴中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3,594,737       9.9440       32,094,737        9.5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0,784,207     29.8319       100,784,207      29.8319
              合计持有股份           504,755          0.15            400,555      0.11856
方锋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6,188         0.0374            21,988      0.00651
魏晓燕
             有限售条件股份          378,567         0.1126           378,567      0.11206
              合计持有股份           175,566          0.05            131,766      0.03900
陈红胜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3,892         0.013              92         0.000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1,674         0.037            131,674      0.03898
孙军权        合计持有股份            68,782          0.02            51,682       0.0153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196     0.0051        96       0.000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62,892     0.0149       51,586    0.01527
             合计持有股份        307,240     0.09        38,810     0.0115
刘木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6,811     0.0227       38,811     0.0115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0,429    0.0682      230,429     0.0682
             合计持有股份        131,674    0.0390      119,674     0.0354
 高卓锋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919     0.0097       20,919     0.0062
            有限售条件股份       98,755     0.0292       98,755     0.0292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人员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其相关承诺一致,本次减持计划
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产生

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