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宇通讯:银河证券关于通宇通讯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2022-07-2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宇通讯”)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的议案》,同意将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募
集资金专户(账号 396050100100134575)变更至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将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山分行(账号 579000014222647)变更至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原深圳广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分行(账号 9550880230475600150)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深圳广通智能技
术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 “保荐机构”)作为通宇
通讯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通宇通讯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事
项进行了审核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与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21〕2272 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
发行 64,216,766 股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12.64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 811,699,922.24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799,855,866.4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518Z0116 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原开立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人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专户用途
收购深圳市光为光通信
中国建设银行股
广东通宇通讯股 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
1 份有限公司中山 44050178050400000689
份有限公司 股权项目与补充流动资
市分行
金
武汉光为通信科 兴业银行股份有 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 396050100100134575
技有限公司 限公司中山分行
武汉光为通信科 东莞银行股份有 高速光通信器件、光模
3 579000014222647
技有限公司 限公司中山分行 块研发及生产项目
深圳广通智能技 广发银行股份有 无线通信系统研发及产
4 9550880230475600150
术有限公司 限公司中山分行 业化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经调整,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资金金额
收购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
1 13,917.70 3,885.59
权项目
2 高速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研发及生产项目 38,379.93 38,000
3 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762.53 14,000
4 无线通信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1,810.86 21,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3,100.00 3,100
合计 91,971.02 79,985.59
鉴于公司收购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项目已经以自
有资金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权益,2022 年 4 月 18 日,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议案》,将原用于“收购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项目”募集
资金 3,895.39 万元(含利息)全部用于实施新募投项目“卫星地面终端波束自适
应通信天线技术研究项目”。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上述募投变更事项。
此外,鉴于光模块市场竞争激烈、国外光通信行业政策的不确定性及深圳市
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业绩不达预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权
益,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将原拟用于“高速光通信器件、光
模块研发及生产项目”和“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实施“下一
代高性能天线项目”,以实现公司产品的全面升级,满足公司市场拓展的需求和
战略规划,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及原因
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拟用于“高速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研发
及生产项目”和“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实施“下一代高性能
天线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公司拟将
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396050100100134575)变更至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分行,将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账号
579000014222647)变更至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山分行,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同时,为满足经营管理需要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深圳广通智
能技术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账号 9550880230475600150)
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深圳广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市分行,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2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
户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调整与经营管理需要作出,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
集资金专户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是根据公司业务战略调整与
经营管理需要作出,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是基于募投项目变更与经营管理需要作出,变
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规定,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
户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银河证券经核查后认为:通宇通讯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符合公司
自身发展的需要,便于公司经营管理,不会对募集资金使用与监管产生负面影响。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
金专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综上,银河证券对通宇通讯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飞 郭玉良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