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欧家居: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相关方变更有关承诺事项的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18-118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相关方变更有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的相关规定,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帝欧家居”)近期
收到前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原“佛山欧神诺陶瓷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神诺”)的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鲍杰军先生及其
一致行动人陈家旺先生的致函,拟变更《关于不谋求帝王洁具控制权的承诺函》
部分内容。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原承诺的背景及具体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向鲍杰
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62 号),
公司向鲍杰军等 52 名交易对方发行 33,563,450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向刘进、
陈伟、吴志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 5 名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 9,633,340 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合计非公开发行
43,196,790 股,本次新增股份已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
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进、陈伟、吴志雄分别持有公司 15.41%、
14.96%、14.96%的股份,鲍杰军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家旺分别持有公司 10.43%、
0.86%的股份。
2017 年 6 月 26 日,鲍杰军、陈家旺作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主要交易对方
出具了《关于不谋求帝王洁具控制权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完成后 36 个月内保证:不通过任何
方式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谋求帝王洁具的实际控制权;不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帝
王洁具股份、接受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等任何方式增加在帝王洁具的表决权;
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增持帝王洁具股份,也不主动通过其他关联方或一致行
动人直接或间接增持帝王洁具股份(但因帝王洁具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等被动因素
增持除外);除《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董事
提名安排以外,不单独或与其他股东共同向帝王洁具提名董事或监事,也不接受
聘任为帝王洁具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因本次交易
而对帝王洁具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其他调整。
如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鲍杰军、陈家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
诺的行为。
二、变更后的承诺内容
鲍杰军、陈家旺拟出具《关于不谋求帝欧家居控制权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完成后 36 个月内保证:不通过任何
方式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谋求帝欧家居的实际控制权;与一致行动人及其他关联方
合计持有帝欧家居的股份或表决权数量不超过公司控股股东刘进、陈伟、吴志
雄各自单独持有的帝欧家居的股份或表决权数量;除《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董事提名安排以外,不单独或与其他股东共同向
帝欧家居提名董事或监事,也不接受聘任为帝欧家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因本次交易而对帝欧家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其他调整。
本承诺自上市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本人
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不谋求帝王洁具控制权的承诺函》失效。
如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拟变更承诺的原因
鲍杰军先生、陈家旺先生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与信心,不排除未来在
不违反相关规则和承诺的基础上增持公司股票。
鉴于上述原因,鲍杰军先生、陈家旺先生拟变更《关于不谋求帝王洁具控制
权的承诺函》部分内容。
四、变更承诺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承诺的变更,不改变原承诺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实质,不会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情况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相关方变更有关承诺事项的议
案》,同意鲍杰军、陈家旺变更原承诺部分内容。关联董事鲍杰军先生、陈家旺
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
决。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以下的独立意见:
鲍杰军、陈家旺变更《关于不谋求帝王洁具控制权的承诺函》部分内容,未
改变原承诺实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股东利益、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依法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回避了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鲍杰军、陈家旺变更《关于不谋求帝王洁具控制权的承诺函》部分内容,未
改变原承诺实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股东利益、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同意鲍杰军、陈家旺
变更原承诺函的部分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鲍杰军、陈家旺变更《关于不谋
求帝王洁具控制权的承诺函》部分内容,不改变原承诺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
权的实质,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
东利益、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独立财务顾问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鲍杰军、陈家旺变更《关于不谋
求帝王洁具控制权的承诺函》部分内容,不改变原承诺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
权的实质,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
东利益、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