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欧家居: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30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
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
使用、关联交易等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情况进行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主要工作汇报
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了 11 次会议,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
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事项
1、《关于选举李艳峰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1 年 2 月 5 日
第十八次会议 3、《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4、《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1、《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5、《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 年 3 月 30 日
第十九次会议
6、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8、《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关于控股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事 1、《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1 年 4 月 27 日 会第二十次会
议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15 日 第二十一次会 1、《关于延长重大资产重组部分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议
第四届监事会 1 、
2021 年 8 月 4 日 第二十二次会 《 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
议 有效期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第二十三次会 1、《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
1 、
《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
第四届监事会 案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20 日 第二十四次会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议 3 、
《 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第二十五次会 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议
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 日 1、《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第二十六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第二十七次会 1、《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议
1 、
第四届监事会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股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以实
2021 年 12 月 13 日 第二十八次会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议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二、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 年度,在公司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
公司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
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
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
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等
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
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
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末的财务状况和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同时,公司全体监事本着实事求是及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审核了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认为其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
客观公正的。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
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经审核,监事会
认为:2021 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
用和管理,不存在超越权限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合法、合规。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核
查,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同意通过该报告。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 2021 年度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帝王洁具有限公司、
成都亚克力板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
公司广西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景德镇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佛山欧神诺云商科
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863,000 万元。
经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同
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为其经销商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
除前述担保外,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五)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活动是基于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并履行
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对外投资情形。
(六)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各项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
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价
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通过与公司各部门沟通与现场检查,认真检查了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
情况,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采取了有效措施保证内控制度
得以严格执行。公司内控制度对强化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规范财务会计行
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堵塞漏洞、防止舞弊、防范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能满
足公司的实际管理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
完整,维护了投资者、股东及公司相关利益各方的权益,增强了公司的信誉度和
市场竞争力,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2021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八)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且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
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
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
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