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欧家居: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燕)2022-04-30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燕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2021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
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
积极出席公司 2021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1 年度本人在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1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 13 次,股东大会 5 次:本人参
加董事会会议 13 次,其中,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 7 次,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6
次,并列席股东大会 5 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1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
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履
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
阅相关文件后,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如下:
会议召开
会议届次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时间
1、《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2、《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3、《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同意
告》
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同意
事前认可
5、《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及同意
第四届董
2021 年 3 月 6 、
事会第十
30 日 《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及补充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 同意
九次会议
独立董事的议案》
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
8、《关于控股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事前认可
9、《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及同意
10 、
《 关于2020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 同意
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第四届董
1 、
2021 年 6 月 事会第二
《 关于延长重大资产重组部分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同意
15 日 十一次会
》
议
1 、
第四届董 《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 同意
2021 年 8 月 事会第二 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4日 十二次会 2 、
议 《 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 同意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第四届董
1 、
2021 年 8 月 事会第二
《 对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同意
30 日 十三次会
和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议
1 、
第四届董
《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 同意
2021 年 10 事会第二
体方案的议案》
月 20 日 十四次会
议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同意
3 、
《 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 同意
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第四届董
2021 年 11 事会第二
1、《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
月1日 十六次会
议
第四届董
2021 年 11 事会第二
1、《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同意
月 26 日 十七次会
议
1 、
第四届董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股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 同意
2021 年 12 事会第二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月 13 日 十八次会 2 、
议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同意
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
第四届董
2021 年 12 事会第二
1、《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
月 21 日 十九次会
议
第四届董
2021 年 12
事会第三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月 28 日
十次会议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通过强化各委员会的专业职能,来积极推动董事会工作的有效性。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要求,每季度组织并出席审计委员会会
议,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在 2021 年度审计工
作中,本人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的沟通,并及时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
审阅。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日常工作,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薪酬方案提出建议,监督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推动
建立兼顾公平性与激励性的薪酬政策,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不定期走
访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调查,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
募投项目建设和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等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
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除此之外,本人还积
极关注公司所在行业的市场变化和发展趋势,判断公司发展面临的有利和不利因
素,动态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参加培训情况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审批程序、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
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
(二)监督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日常经营管理
本人通过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
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
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
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
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三)学习和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报告期内积极参加各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
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
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
护意识。
六、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在任期内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2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
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
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
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独立董事:邹燕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