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帝欧家居: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16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2-116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9 月 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5
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5 日(星期四)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2 年 9 月 8 日(星期四)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成都市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
特殊时期,本次股东大会调整为通讯方式,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9 月 10 日公司
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2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13)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进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1,786,73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0.635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1,786,733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0.6352%。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5 人,代表股
份 399,5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107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99,550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刘浒律
师、谢艾玲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
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1,775,0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3%;
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

    同意 387,8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717%;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2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1,775,0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3%;
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387,8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7.0717%;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2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刘浒律师、谢艾玲律师以通讯形
式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
于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