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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帝欧家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22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
式存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
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存在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全资
子公司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二、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项已得到我们的事先认可。
我们认为:本次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有利于保障及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
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良好,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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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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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毛道维                     张强                     邹燕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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