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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帝欧家居: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2022年度跟踪报告2023-04-29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

                            2022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帝欧家居
保荐代表人姓名:廖高迁                   联系电话:010-50916600
保荐代表人姓名:尹玉堂                   联系电话:010-509166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保荐机构每月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情况和大额资金支取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现场出席,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议案及决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议
                                         未现场出席,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议案及决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议
                                         未现场出席,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议案及决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1 / 6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1、2021 年度公司营业利润下滑 50%以上且
                                        2022 年 1-3 月亏损
                                        根据帝欧家居 2021 年年度报告及 2022 年
                                        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1 年度营业利润较上
                                        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且 2022 年 1-3 月经营
                                        业绩亏损,保荐机构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
                                        查。检查人员现场检查了公司经营情况和财
                                        务状况,查阅收集相关资料,并对相关人员
                                        进行访谈,对帝欧家居 2021 年营业利润下
                                        滑及 2022 年 1-3 月经营业绩亏损的原因进
                                        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经核查,保荐机构
                                        认为,帝欧家居 2021 年度营业利润下滑
                                        50%以上,2022 年 1-3 月业绩亏损主要系下
                                        游房地产行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同时原材
                                        料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公司已在本次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了
                                        相关风险。
                                        2、2022 年度公司受监管措施情况
                                        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对公司出具的《关于对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司部监管函〔2022〕第 152 号),因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与 2021 年年报差异幅度较
                                        大,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被深交
                                        所出具监管函。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收
                                        到四川证监局《关于对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2022]71 号),因公司 2021 年度
                                        业绩预告披露内容与 2021 年年报业绩数据
                                        存在较大差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及部分责任人
                                        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华西证
                                        券现场检查人员提示公司和相关责任人要
                                        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和法规的学
                                        习,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关于 2022 年度公司业绩情况披露的提示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和三
                                        季度报告,公司经营业绩较同期出现大幅下
                                        滑的情况。华西证券现场检查人员提示公司
                                        及相关责任人及时、准确做好 2022 年业绩
                                        预告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2 / 6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9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1、详见前述内容“5、现场检查情况”之“(3)
                                          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有关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内容;
                                          2、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下降并出现大幅亏
                                          损的情形。
                                          1、详见前述内容“5、现场检查情况”之“(3)
                                          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有关
                                          内容;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2、保荐机构检查了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
                                          况,查阅收集相关资料,并对相关人员进行
                                          访谈,对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下降及大幅
                                          亏损的原因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30 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
                                          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上市公司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根据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   保荐机构已提示公司和相关
1、信息披露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     责任人要认真吸取教训,加

                                       3 / 6
                             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     强 对 证券 法律 和法 规的学
                             函〔2022〕第 152 号)和四    习,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川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帝
                             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
                             示 函 措 施 的 决 定 》
                             ([2022]71 号),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披露内容与
                             2021 年年报业绩数据存在
                             较大差异,违反了《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和《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措施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
                             是                           不适用
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股东一致行动承诺             是                           不适用

                                       4 / 6
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
                             是                      不适用
诺
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股份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
                             是                      不适用
诺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
                             是                      不适用
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
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是                      不适用
措施的承诺
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是                      不适用
补缴的承诺
关于工商处罚风险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对公司税收优惠及财政
                             是                      不适用
补贴风险予以补偿的承诺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存在重大
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时的相关     是                      不适用
承诺
控股股东关于未履行其他承
                             是                      不适用
诺相关事宜的函
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和完
                             是                      不适用
整的承诺
关于诚信守法情况的声明与
                             是                      不适用
承诺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3 年 4 月,公司原保荐代表人袁宗先生、
                                        方维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
                                        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华西证券委派廖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高迁先生、尹玉堂先生接替袁宗先生、方维
                                        女士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
                                        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无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5 / 6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 2022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廖高迁                   尹玉堂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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