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终止和结项 并将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专项核查意见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疆天顺 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顺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天顺股份募投项目终止和结项并将 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性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1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天顺股份由主承销商广州证券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 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68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7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3,836,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30,000,000.00 元后的 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13,836,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州证券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汇入天顺股份在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的银行账号 为 802030112010105465735 的人民币账户内,另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以外的其他 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同总金额(部分含税)人民币 9,800,000.00 元后,天顺股份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036,000.00 元。由于增值税为价外税,增值 税进项税人民币 2,134,651.69 元可予以抵扣,待抵扣后相应款项应转回募集资金 专户,天顺股份募集资金入账金额应为 106,170,651.6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6〕00044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专项 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 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2016 年 6 月 22 日,公司和广 州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新疆天山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剩余和节余情况 截止 2018 年 5 月 31 日,本次终止和结项的募集资金使用及剩余和节余情况 如下: 单位:元 剩余/节余资 剩余/节余 承诺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集 利息净收 备 项目名称 项目尾款 金 资金比例 资金① 资金② 入③ 注 ④=①+③-② ⑤=④/① 新疆天顺 终 哈密物流 91,927,381.43 64,133,895.43 749,462.52 17,982,694.00 28,542,948.52 31.05% 止 园区项目 物流管理 结 信息系统 14,243,270.26 6,217,339.39 188,130.83 550,000.00 8,214,061.70 57.67% 项 建设项目 合计 106,170,651.69 70,351,234.82 937,593.35 18,532,694.00 36,757,010.22 34.62% 注1: 利息净收入为利息收入扣除账户管理费用的净额; 注2: 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 36,757,010.22 元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 额 37,177,010.22 差异为 420,000.00 元,该款项为尚未支付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的发行费用,并已在剩余和节余资金中体现。 四、终止和结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一)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9,192.74 万元,项目原计划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 2018 年 5 月。由于当地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 采取根据招商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批建设、分批投入使用的审慎投入政策。截至 2018 年 5 月,该募投项目中机电产品交易区、机电产品配送区、日用消费品配 送区、大件产品物流区、综合服务区及配套设施已基本完工,现处于竣工验收阶 段,预计 2019 年 3 月底前完成。工业品配送区、农副产品配送区因哈密当地及 周边地区对相应产品物流周转的有效需求疲软,因此暂未实施。目前,“新疆天 顺哈密物流园项目”的部分分区功能,已基本达到运营条件,物流园区招商工作 已开始,规模商户暂未进驻。 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64,133,895.43 元,尚未 投入募集资金 28,542,948.52 元(包括利息收入),其中项目尾款 17,982,694.00 元。 2、终止该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在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建设的机电产品区,主要为满足周边地区矿产 资源开发的需要。近年来,国家对环保督察力度的不断加强,当地环境主管部门 对矿山资源开发项目核查趋严。同时,哈密地区近年来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哈密 及周边的工矿企业的开工率不足,工业产品市场需求呈现疲软态势。此外,哈密 及周边地区的农副产品的经销商为了降低经营成本,绝大多数采用直供、直采形 式,对周转配送库的需求不足。上述变化对该项目的建设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二)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1,424.33 万元,项目原计划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 2018 年 5 月。按照该项目的总体要求,目前公司 已基本完成相关系统模块的建设,现已上线运行,并初步达到了预期效果。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6,217,339.39 元,尚未投入募集资 金 8,214,061.70 元(包括利息收入),其中项目尾款 550,000.00 元。 通过系统的落地实施和应用,增强了公司自身的软实力和服务能力,进一步 提高了公司核心竞争力。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层次分类 子系统名称 新建或技改 自主或外购 建设情况 统计分析 技改 自主研发 建设完成 决策支持 新建 自主研发 建设完成 决策层 主题分析 新建 自主研发 建设完成 专题分析 新建 自主研发 建设完成 合同管理 新建 自主研发 建设完成 客户关系管理 新建 自主研发 建设完成 客户服务管理 新建 自主研发 建设完成 结算管理 新建 自主研发 建设完成 财务管理 技改 外购 建设完成 管理层 统计报表管理 技改 外购 建设完成 系统管理 技改 自主研发 建设完成 自动办公管理 技改 外购 建设完成 专业管理 新建 自主研发 建设完成 企业综合门户 技改 自主研发 建设完成 采购管理 新建 自主研发 建设完成 仓储管理 新建 自主研发 建设完成 运输管理 技改 自主研发+外购 建设完成 配送管理 技改 自主研发 建设完成 销售管理 新建 自主研发 建设完成 资源管理 新建 自主研发 建设完成 移动物流办公 新建 自主研发 建设完成 作业层 通过企业微信平台和 手机 APP 等其他互联 呼叫中心 新建 -- 网手段,代替呼叫中 心功能。 因设备交易业务未开 设备交易中心 新建 -- 展,暂停实施。 一站式供应链服务 新建 自主研发+外购 建设完成 物流金融监管 新建 自主研发 建设完成 招投标管理 新建 外购 建设完成 货发布系统 新建 自主研发 建设完成 其他新增 调度版手机 APP 新建 自主研发 建设完成 司机版手机 APP 新建 自主研发 建设完成 工程材料管理系统 新建 自主研发 建设完成 2、该募投项目结项并产生节余资金的原因 该项目在建设中本着成本效益和节约原则,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对原计划 需要对外采购的部分功能模块改用自主开发的形式完成,即采用“自主研发+外部 采购”相结合,并以自主研发为主的模式进行。同时,对于自主研发所产生的研 发费用,公司因未在募集资金中单独列支核算并以自有资金另行支付,故导致该 募投项目产生节余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将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剩余和节余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 项目尾款共计 18,532,694.00 元,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 2) 扣除上述项目尾款后,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8,224,316.22 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3) 2018 年 5 月 31 日至销户之日产生的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 金额以银行结算为准。 4) 在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及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支付后,相 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董事会将委托相关人员办理专户 注销事项。 同时,一方面,针对“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公司将结合市场环境变 化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择机运用自有资金继续开展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 另一方面,针对“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作业层子系统设备交易中心,公 司亦将跟进后续相关业务的开展情况,择机以自有资金投入建设。 六、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 年 6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募投项目终止和结项并将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2018 年 6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募投项目终止和结项并将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终止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 项目是充分考虑了募投项目的市场状况、经济增长速度和周边配套企业的发展、 建设情况而决定的;结项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是充分考虑了募投项目的建 设已满足公司功能的前提下,对原计划需要对外采购的部分功能模块改用自主开 发的形式完成,即节约了成本,又达到了使用效果;将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 司本次拟使用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 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募集资金管理 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使用剩余和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公司相关承诺事项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顺股份募投项目终止和结项并将剩余和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将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 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并承诺在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本次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募 投项目终止和结项并将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 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彬圣 肖 尧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