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6-21
公司简称:天顺股份 股票代码:002800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作为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基于独
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终止和结项并将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终止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是充分考虑了募投项目的市场状况、经济
增长速度和周边配套企业的发展、建设情况而决定的;结项物流管理信息系统
建设项目是充分考虑了募投项目的建设已满足公司功能的前提下,对原计划需
要对外采购的部分功能模块改用自主开发的形式完成,即节约了成本,又达到
了使用效果;将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
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终止和结项并将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对于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我们认为:本次对《公司章程》进行的修
订,相关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同时,本
次对《公司章程》的修改有利于进一步优化相关章程条款,更好的维护公司广
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简称:天顺股份 股票代码:002800
三、《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次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是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制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
展 。本次管理办法的修订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程序及内容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公司《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
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海灵、边新俊、李宇立
2018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