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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10  

						公司简称:天顺股份                                        股票代码:002800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作为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基于独立、
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未发现其他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各
种情形。
     2、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没有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
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
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
公司简称:天顺股份                                       股票代码:002800

     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召开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避免违规担
保,保证公司资产安全。
     三、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
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王海灵、边新俊、宋岩
                                                       2019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