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0]第 30-00015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0]第 30-00015 号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核意见 我们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 我们认为,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形成审核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审核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的 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 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 1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我们的目标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 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 (二)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 的审核程序。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是我们在实施必要审核程序的基础上作出的职业判断,并不构成对贵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其效益实现作出的保证。本报告仅限于贵公司作为申请发行新股的 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报送,不得用作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 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 2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6〕101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9 日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 18,680,000.00股,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70元/股。截止2016年5月25日, 本公司募集货币资金总额为人民币(本报告中所列示货币资金类型均为“人民币” ) 143,836,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同总金额 39,8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104,036,000.00元。由于增值税为价外税,增值税进项税税额为2,134,651.69元可予抵扣, 故本公司在2016年募集资金总入账金额为 106,170,651.69元。 截止 2016 年 5 月 25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6〕000449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6 年第三届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在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工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于2016年6月22日与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1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合称“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 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 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广州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 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的5%时,公司应 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2019年4月30日本公司与东兴证券签订了相关保荐与承销协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 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 持续督导工作。因此,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及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 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止于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日余 存储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额 方式 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802030112010105465735 113,836,000.00 - 活期 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020 年 3 工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月 17 日 3002010329200141114 --- - 活期 已办理销 支行 户 合计 113,836,000.00 - 本公司募集资金总入账金额为 106,170,651.69 元,实际使用金额为 106,192,345.54 元, 超出入账金额 21,693.85 元为募集资金账户持有期间产生的利息净收入。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无余额,专用账户已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06,192,345.54(含利息 收入21,693.85元)元,其中:哈密物流园区项目使用资金 82,138,010.71元,物流管理信息 系统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6,767,611.96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7,286,722.87元。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2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资金106,170,651.69元,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88,883,928.82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7,286,722.87元。截止2020年3月31日,共计投资支出106,192,345.54 元,其中: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7,286,722.87元;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投资总额 82,138,010.71 元 , 较 计 划 超 出 21,421.28 元 ; 物 流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6,767,611.96元,较计划超出272.57元。 上述超出部分共计 21,693.85元系利用专项账户的利息净收入投入项目的金额。 三、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018年6月19日本公司以传真及网络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终止和结项并将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 据此项决议,本公司同意终止“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结项“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项目”并将截止2018年5月31日的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18,224,316.22元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尾款共计18,532,694.00元,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 (含利息收入)为18,224,316.22元,实际补充流动资金为18,256,836.35元。其中,使用募集 资金17,286,722.87元,截止2018年5月31日利息937,593.35元,2018年6月1日至补充流动资金 划转期间利息的32,520.13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n.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终止和结项 并将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等相关公告。上述事项己经过公司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募集前承诺募集 募集后承诺募集 实际投入募集 差异 投资项目 差异金额 资金投资总额 资金投资总额 资金总额 原因 新疆天顺哈密物流 91,927,381.43 82,116,589.43 82,138,010.71 9,789,370.72 注1 园区项目 物流管理信息系统 14,243,270.26 6,767,339.39 6,767,611.96 7,475,658.30 注2 建设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7,286,722.87 17,286,722.87 -17,286,722.87 合计 106,170,651.69 106,170,651.69 106,192,345.54 -21,693.85 注3 注 1:本公司终止“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新疆天顺哈密物 流园区建设的机电产品区,主要为满足周边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的需要。近年来,国家对环保督 - 3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察力度的不断加强,当地环境主管部门对矿山资源开发项目核查趋严。同时,哈密地区近年来 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哈密及周边的工矿企业的开工率不足,工业产品市场需求呈现疲软态势。 此外,哈密及周边地区的农副产品的经销商为了降低经营成本,绝大多数采用直供、直采形式, 对周转配送库的需求不足。上述变化对该项目的建设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注 2:本公司对“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结项的原因是该项目在建设中本着成本效 益和节约原则,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对原计划需要对外采购的部分功能模块改用自主开发的 形式完成,即采用“自主研发+外部采购”相结合,并以自主研发为主的模式进行。同时,对 于自主研发所产生的研发费用,公司因未在募集资金中单独列支核算并以自有资金另行支付, 故导致该募投项目产生节余资金。 因此,形成上述差异的原因为项目调整了投资总额。 注 3:实际投入资金总额与募集前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存在差异 21,693.85 元,系使用 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存款利息投入到募投项目。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16年7月5日召幵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8,013,635.60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 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6]第003350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 对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 告》、《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等 相关公告。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1、2016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保荐机构广州证券出具了《关于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査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17 - 4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年7月5日,公司在巨潮网上披露了《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司已 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同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2016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 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广州证券出具了《关于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17年7 月6日,公司在巨潮网上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 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归还情况通知 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3、2017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5个月。保荐机构广州证券出具了《关于新疆 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18年1月4日,公司在巨潮网上披露了《关于归 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吿》,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2,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 代表人。 4、2018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 项目终止和结项并将剰余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新疆天顺 哈密物流园区项目”、结项“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并同意项目尾款18,532,694.00 元,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剰余和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8,224,316. 22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2018年5月31日至销户之日产生的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 金额以银行结算为准。保荐机构广州证券出具了《关于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 终止和结项并将剰余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已经过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六、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结余情况 - 5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0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无余额。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 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 6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06,170,651.69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06,192,345.54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06,192,345.5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7,286,722.87 其中:2019 年: 4,816,392.02 2018 年:41,314,309.1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6.28% 2017 年:28,797,727.48 2016 年:31,263,916.89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额与募集后 用状态日期(或截止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承诺投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日项目完工程度)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额的差额 新疆天顺哈密 新疆天顺哈密物流 1 91,927,381.43 82,116,589.43 82,138,010.71 91,927,381.43 82,116,589.43 82,138,010.71 21,421.28 2018 年 6 月已完工 物流园区项 园区项 物流管理信息 物流管理信息系统 2 14,243,27.26 6,767,339.39 6,767,611.96 14,243,27.26 6,767,339.39 6,767,611.96 272.57 2018 年 6 月已完工 系统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7,286,722.87 17,286,722.87 -- 17,286,722.87 17,286,722.87 - 合计 106,170,651.69 106,170,651.69 106,192,345.54 106,170,651.69 106,170,651.69 106,192,345.54 21,693.85 说明: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21,693.85 元为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存款利息投入到项目。 - 7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投资项目 截止日 是否达到预 承诺效益 累计产能利用率 累计实现效益 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达产后平均销售收入 1 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 86.36% 8,657.20 万元/年 - - -439,869.42 -439,869.42 否(注 1) 净利润 3,074 万元/年 不适用(注 2 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 注1:“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2018年12月起陆续投入使用。该项目属于哈密市邮政快递集散中心项目。截止2020年3月31日已入住快递公 司、物流公司等商户超过70多家。园区收益主要来源于经营性租赁收入,可供出租面积4.22万平米,已租面积3.64万平米,出租率达86.36%。因园区 仍处于招商促销阶段,导致收入较低、费用较高。2019年实现租赁收入1,788,910.13元,经营成本为2,228,779.55元,产生亏损-439,869.42元。 注2:“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是依据工信部《物流信息化发展规划(2010—2015)》中提出的重点技术和措施,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 以物联网技术、GPS导航/定位技术、移动终端等相关信息技术为支撑,完成了决策层、管理层、作业层等三个层次下的TMS系统、SCM供应链管理系统、 ERP财务管理、BI智能分析等25个功能模块或系统的建设。2018年完成上线运行后,目前已实现了智能调度、实时监测跟踪、远程监控、财务管理等各 项管控职能,并形成与驻外机构及各分子公司的信息系统联网和数据的整体管控,以及和上下游客户的协同,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业务的安全、 准时和高效运营。因该募投项目主要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提供信息服务,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预期收益。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