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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8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作为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的有关事项作出如下说明:

   一、《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的前提下,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主要是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
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关联交易事
项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延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海灵、边新俊、宋岩
                                           日 期: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