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6-02
公司简称:天顺股份 股票代码:002800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见意见
作为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经讨论后发表如下事前意见:
一、《关于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霍尔果斯永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新疆天聚人和商务信息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就中直能源新疆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宜签署《委
托经营管理协议》,有利于避免公司与中直能源新疆投资有限公司可能发生
的同业竞争问题,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
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了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
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海灵、边新俊、宋岩
2021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