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21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作为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有关事项作出如下说明:
一、关于《关于签订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过程中,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与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孙公司中直能源鄯善工业园区煤
炭储运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交易定价以市
场行情为准,价格原则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为孙公司新疆天汇汇众供应链有限公司、新疆天汇汇丰供应
链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孙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其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
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王海灵、边新俊、宋岩
日 期:2021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