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作为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有关事项作出如下说明: 一、关于《关于签订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本次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孙公司中直能源鄯善工业园区煤炭储运有限公司签订物 流服务协议是基于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 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 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海灵、边新俊、宋岩 日 期:2021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