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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顺股份:对外担保进展公告2022-03-26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600 万 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今日,公司与新疆绿洲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

签订了《最高额担保合同》(编号:绿村银(营业部支行)最保字第 20220020813

号),同意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新疆华辰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

与债权人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新疆绿洲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债务人:新疆华辰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3.保证人: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的本金额度:490 万元人民币

    6.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即各笔融资的保证期

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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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最高额担保合同》项下抵押、质押、保证

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

括罚息、复息等)、融资过程中发生的垫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

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

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赋强

公证费等其他合理费用。如因为主合同所涉及的基础合同和基础交易存在虚假或

欺诈等情况而导致债权人(抵押权人/质权人)受到损失的或因债务人操作不当,

而给债权人(抵押权人/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属于本合同担保的范围。

    上述担保在公司审批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4,745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9.7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

保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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