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股份: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4-21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更好的支持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的
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正常运作所需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拟向相关银
行申请累计不超过 15.35 亿元的综合授信,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
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授信有效期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拟以自有财产为上述银
行授信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等方式。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
先生、胡晓玲女士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
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对公司的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
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顺集团”)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拟向公司收取担保费用,担保费用根据提供的
担保金额*担保费率(1%/年)*实际担保期限计算。
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王继利
先生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
事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将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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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一:
姓名: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东山街 1862 号颐和花园小区二期 2-22 栋 105
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普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 6,1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9784673368U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销售:汽车配件、机电产品、农畜产品、五金
交电、日用百货、机械设备、皮棉、建材、钢材、装饰装修材料;
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
主要股东:舟山泰盛聚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盛
聚逸”)持有天顺集团 49.18%的股权,王普宇先生持有天顺集团 18.87%的股权、
胡晓玲女士持有天顺集团 9.08%的股权。泰盛聚逸已与王普宇先生签订《股份表
决权委托协议》,泰盛聚逸将其本次增资后所持有天顺投资 49.18%的股份表决权
全权委托王普宇先生行使。王普宇、胡晓玲夫妇共拥有天顺集团 77.13%的表决
权,为天顺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顺集团
总资产185,104.80万元,净资产60,599.19万元,营业收入175,986.89万元,净
利润5,085.18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704万股,占公
司股份的43.2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关联方二:
姓名:王普宇
性别:男
国籍: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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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王普宇先生持有公司 449.4 万股,占公司股份的 4.13%,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普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方三:
姓名:胡晓玲
性别:女
国际:中国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胡晓玲女士持有公司 420.02 万股,占公司股份的 3.86%,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胡晓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拟根据情况为公司及下属子、孙公
司申请银行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
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天顺集团对公司及
下属子、孙公司的担保拟向公司收取担保费用,担保费用根据提供的担保金额*
担保费率(1%/年)*实际担保期限计算。以上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标准并经双方
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对公司的担保不向公司及下属子、
孙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的担保拟向公司收取担保费用,担保费
用根据提供的担保金额*担保费率(1%/年)*实际担保期限计算。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控股股东对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担保,解决了公司
及下属子、孙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体现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对公
司发展的支持。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天顺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为0.96万元;公司与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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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为0万元;公司与胡晓玲女士相关的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为0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5.35 亿元
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实际
控制人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对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的担保不向公
司及下属子、孙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提供反
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的担保
拟向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收取担保费用,担保费用根据提供的担保金额*担保
费率(1%/年)*实际担保期限计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公司申请银行
综合授信额度的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体现了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该关联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
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在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的前提下,我们认为:
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5.35 亿元
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实际
控制人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对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的担保不向公
司及下属子、孙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提供反
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的担保
拟向公司收取担保费用,担保费用根据提供的担保金额*担保费率(1%/年)*实际
担保期限计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担保,
是为了支持上市公司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公司经营
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公平,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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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关联交易事项遵
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
意将《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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