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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顺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01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2 月 28 日(星期二)北京时间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2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8 日 9:15,
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8 日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 52 号新疆天顺供
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治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 人,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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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9,201,41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5.2418%。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7,390,111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3.5762%;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3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811,3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6655%。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
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中直能源新疆投资有限公司 56.3486%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为天顺股份控
股股东,上述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 47,040,00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32,7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722%;反对 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12%;弃权 25,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32,71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722%;反对
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12%;弃权 25,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67%。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171,3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8%;反对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5%;弃权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7%。

                                    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1,3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74%;反对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12%;弃权26,4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1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赵旭东、张瑞琛律师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二 0 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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