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股份: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更好的支持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的
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正常运作所需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拟向相关银
行申请累计不超过 15.35 亿元的综合授信,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
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授信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拟以自有财产为上述银
行授信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等方式。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
先生、胡晓玲女士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
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对公司的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
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控股股东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顺投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拟向公司收取担保费用,担保费用根据提供的
担保金额*担保费率(2%/年)*实际担保期限计算。
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回避了
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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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一:
姓名: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
务中心 305-64209 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普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 6,1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9784673368U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
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舟山泰盛聚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盛
聚逸”)持有天顺投资 49.18%的股权,王普宇先生持有天顺投资 18.87%的股权、
胡晓玲女士持有天顺投资 9.08%的股权。泰盛聚逸已与王普宇先生签订《股份表
决权委托协议》,泰盛聚逸将其本次增资后所持有天顺投资 49.18%的股份表决
权全权委托王普宇先生行使。王普宇、胡晓玲夫妇共拥有天顺投资 77.13%的表
决权,为天顺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顺投资
总资产195,976.82万元,净资产60,231.51万元,营业收入191,052.73万元,净
利润3,129.55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704万股,占公
司股份的43.2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关联方二:
姓名:王普宇
性别:男
国籍: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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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王普宇先生持有公司 449.4 万股,占公司股份的 4.13%,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普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方三:
姓名:胡晓玲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胡晓玲女士持有公司 420.02 万股,占公司股份的 3.86%,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胡晓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拟根据情况为公司及下属子、孙公
司申请银行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
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天顺投资对公司及
下属子、孙公司的担保拟向公司收取担保费用,担保费用根据提供的担保金额*
担保费率(2%/年)*实际担保期限计算。以上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标准并经双方
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对公司的担保不向公司及下属子、
孙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控股股东舟山天顺股
权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的担保拟向公司收取担保费用,担保费
用根据提供的担保金额*担保费率(2%/年)*实际担保期限计算。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控股股东对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担保,解决了公司
及下属子、孙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体现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对公
司发展的支持。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天顺投资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为562.30万元;公司与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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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金额为0万元;公司与胡晓玲女士相关的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为1.29万元。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其他追加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追加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5.35 亿元
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股东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实际
控制人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对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的担保不向公
司及下属子、孙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提供反
担保;公司控股股东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的担保
拟向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收取担保费用,担保费用根据提供的担保金额*担保
费率(2%/年)*实际担保期限计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公司申请银行
综合授信额度的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体现了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该关联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
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在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的前提下,我们认为:
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5.35 亿元
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股东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实际
控制人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对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的担保不向公
司及下属子、孙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提供反
担保;公司控股股东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的担保
拟向公司收取担保费用,担保费用根据提供的担保金额*担保费率(2%/年)*实际
担保期限计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担保,
是为了支持上市公司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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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公平,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关联交易事项遵
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
意将《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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