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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洪汇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7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的有关规定,作
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查阅了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
息和诚信纪录,认可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
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
意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张熔显              杨东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