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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洪汇新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7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熔显)

    本人作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自本人 2017 年 9 月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现将 2020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了 9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在审议议案时,
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本人认为,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
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
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任职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20 年 1 月 7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2 月 4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外捐赠
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 4 月 17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9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19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开展
外汇衍生品业务》、《关于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关于公司
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根据相关
情况对公司 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
立意见。
    4、2020 年 8 月 14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
根据相关情况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 年 9 月 17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 年 9 月 22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津贴》、《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0 年 10 月 9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司经理(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副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0 年 12 月 25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1、2020 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积极领导审计委
员会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
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审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监督指
导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详细审核对外投资项目情况,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及审计部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相关资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实施了指导和监督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积极参加会议,与
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薪酬体系情况进行调研,并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 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范围、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
绩、工作表现及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业绩考
核,并制订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 2020 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真实、准确。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十分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
作,每次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后仔细查看披露信息。本人认为公司能
够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
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出席、列席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
考察,了解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情况、募投项目建设情况、日常生产经营情况、管
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等,
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密切保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21 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和
文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发挥自己的作用。同时,感谢公司董事会、
管理层对我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七、联系方式
    姓名:张熔显
    电子邮箱:cparobin@126.com

                                             独立董事:张熔显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