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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洪汇新材:关于公司部分监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21-06-25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9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监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蒋海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监事减持股
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码:2021-028),监事蒋海东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
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1,625股,占公司总股本(108,346,500股)的0.0015%。

    公司近日收到蒋海东先生提交的《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减持股份告知函》,截
至2021年6月23日,蒋海东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蒋海东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
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占公司总股
股东姓名   减持股份时间     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股)
                                          (元/股)                     本比例(%)


 蒋海东      2021.6.23       集中竞价       30.98         1,625           0.0015

    注:1、上述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2、本减持计划发布时公司总股本为108,346,500股,期间公司回购注销了2019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10,500股;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
    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8,346,500股变更为108,336,000
   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6,500        0.0060       4,875        0.0045

           其中:无限售条件
 蒋海东                         1,625        0.0015         0            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4,875        0.0045       4,875        0.0045

   注:1、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及股权激励限售股。
       2、本减持计划发布时公司总股本为108,346,500股,期间公司回购注销了2019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10,500股;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
   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8,346,500股变更为108,336,000
   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蒋海东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蒋海东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
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
形;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蒋海东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