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0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洪汇新材 股票代码 00280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专元 周雯 办公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 电话 0510-88721510 0510-88721510 电子信箱 zhuanyuan.li@wuxihonghui.com wen.zhou@wuxihonghui.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70,992,845.06 211,149,164.19 75.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0,686,578.92 37,471,739.26 8.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7,153,645.10 34,062,153.57 9.08%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6,710,339.93 81,085,054.01 -79.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8 0.35 8.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8 0.35 8.57% 1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81% 6.48% 0.33%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680,153,042.74 686,733,411.97 -0.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73,953,739.46 582,323,964.64 -1.4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274 0 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项洪伟 境内自然人 53.38% 57,834,096 0 质押 33,050,000 李燕昆 境内自然人 2.62% 2,835,000 0 沈勤德 境内自然人 0.95% 1,034,000 0 孙建军 境内自然人 0.92% 992,500 0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 境外法人 0.79% 858,527 0 NAL ASSOCIATION 王丽华 境内自然人 0.78% 842,100 0 钟幸华 境内自然人 0.67% 730,000 0 无锡市吉伊创 境内非国有法 业投资合伙企 0.66% 716,534 0 人 业(有限合伙 王连法 境内自然人 0.54% 587,800 0 韦晨 境内自然人 0.53% 575,900 0 自然人股东孙建军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洪伟的妹夫,上述股东存在行动一致的可能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性,项洪伟、孙建军与以上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丽华是李燕昆母亲,系一致 的说明 行动人;除此以外,公司尚未知晓以上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 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沈勤德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外,还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1,034,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034,000 股。 公司股东钟幸华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外,还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730,000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股,实际合计持有 730,000 股。 明(如有) 公司股东王连法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64,200 股外,还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523,6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587,800 股。 公司股东韦晨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外,还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575,9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575,900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2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综合当期公司主营产品之一的氯乙烯-醋酸乙烯共聚树脂市场行情、原材料价格波动 等因素,决定自3月29日起,在原价格基础上,对氯乙烯-醋酸乙烯共聚树脂二元系列产品的国内销售报价上 调1000元人民币/吨。公司将密切跟踪氯乙烯-醋酸乙烯共聚树脂价格的走势及供需情况变化,及时做好氯 乙烯-醋酸乙烯共聚树脂产品的调价工作。本次公司部分主营产品销售价格上调预计对公司经营成果将产生 一定的积极影响。 (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3人, 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0,5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10834.65万股)的0.23%,上市流通日为 2021年2月4日。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 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94 元/股。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8,346,500股变更为 108,336,000股。 (三)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 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洪嵩科技增资1,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洪嵩科技注册资本由500 万元增加至1,500万元。 (四)为抓住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市场机遇,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和营销网络,通过海南自由 贸易港的特殊性进一步加大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吧,报告期内,公司在海南设立全资子公司洪汇(海南) 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万元),以更好地开展市场拓展工作。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项梁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