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汇新材: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2021-10-28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4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8月13日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年产6万吨水性工业涂料基料—
氯乙烯共聚乳液项目”,并将上述剩余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
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
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2)。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6]1182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2,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9.52元,截至2016年6月24日
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257,0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8,540,000.00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228,500,0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6]B09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开设了二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分别为: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梅村支行 账号:
84040154740003148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厚桥支行 账号:651001040008534
2016 年 7 月 10 日,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7 月 12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募集资金账
序号 开户银行 募投项目名称 备注
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 年产 6 万吨水性工业涂
84040154740
1 行股份有限公司 料基料—氯乙烯共聚 本次销户
003148
无锡梅村支行 乳液项目
已销户,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18 年 5 月 25 日
披露于《证券时报》、
中国农业银行股
65100104000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2 份有限公司无锡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8534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
厚桥支行
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完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8-029)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年
产 6 万吨水性工业涂料基料—氯乙烯共聚乳液项目”的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梅村支行的节余资金 94,657,831.02 元已全部划转至公司的
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完成了该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相应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
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