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洪汇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23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方式充分征求公司员工关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意见,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
参与,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关于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的规定,旨在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
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关
于公司〈第一期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张熔显               杨东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