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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洪汇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1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4月29日在公司综合楼
30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秦专成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
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
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
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做出的关于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发展
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具备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
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截至 2021 年底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和重点控制活动已
建立了一系列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这些内
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
作用,并形成了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募集资
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终止“年产 6 万吨水性工业涂料基料—氯乙烯共聚乳液项目”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
制的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客观、真实。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了《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方案》。

    2022 年,公司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发放监事津贴。

    全部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适时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5 亿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并进行融资的事项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公司适当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公司已制定相关的制度,
防范该等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同意该等业务开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部分自有闲置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前一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
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十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
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维护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依法享
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政
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
董事会制定了《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