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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洪汇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9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经理(总经理)辞职暨重新聘任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马天元先生因个人职业规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经理(总经理)兼法
定代表人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其辞职对公司未来发展无不利影响。
马天元先生辞职后将担任公司顾问。马天元先生的经理(总经理)职务自辞职报
告送达董事会起生效。在公司完成法定代表人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前,马天
元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相关职责。

    我们审核了陈甜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
责要求。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
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和聘任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任陈甜先生为公司经理(总经理)兼法定代
表人。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张熔显               杨东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