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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元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2021-06-22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丰元股份
股票代码:0028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百利中心35楼


股份变动性质: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签署日期: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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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
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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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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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丰元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第15号准则》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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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文苑路 188 号筑梦新区 1 号楼 616-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金通新能源二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5,556 万元
    成立日期:2019 年 12 月 19 日
    营业期限:2019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0MA2UE54B3J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合伙人:安徽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38.57%、安庆市同
庆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9.29%、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为 11.25%、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 10.29%、淮北市
产业扶持基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6.43%、安徽太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
例为 4.82%、黄山市屯溪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3.21%、安徽巢湖
经济开发区诚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3.21%、滁州市城投鑫创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93%、安徽金通新能源二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出资比例为 1.00%。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百利中心 35 楼
    联系电话:1871511985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信息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设
置董事职位,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金通新能源二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为罗永梅,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                               罗永梅
   性别                               女
   身份证号码                         3401021973********
   国籍                               中国
   长期居住地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蒙城路79号1幢202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在公司任职情况                     委派代表
          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金通安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
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不存在于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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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
新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未来 12 个月内,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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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数量为 10,853,83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丰元股份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除此之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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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丰元股份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
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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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
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
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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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2021 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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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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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2021 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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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山东省枣庄市

股票简称             丰元股份                    股票代码         0028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及通讯地址       合伙)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百
                                                                  利中心35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数量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否为上市公司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 义务人 披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股票种类:A股股票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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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 权益 变动 后, 信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息披 露义 务人 拥有 权   股票种类:A 股股票

益的 股份 数量 及变 动   持股数量:10,853,835股

比例                     持股比例:6.1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 2021年6月9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增加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否□

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

增持

信息 披露 义务 人在 此   是□     否√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场买 卖该 上市 公司 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 股东 或实 际控 制

人减 持时 是否 存在 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是□     否□


益的问题




                                                  1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 减 持 时 是 否 存 在 未 是□   否□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 , 未 解 除 公 司 为 其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否□      不适用√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16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2021 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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