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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元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和通知,
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 变更原因
    (1)2021 年 1 月 26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的通知》(财会〔2021〕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4 号”),规定了关于社会
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
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4 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
根据解释第 14 号进行调整。
    (2)2021 年 11 月 2 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新收入准则实施问答(以
下简称“实施问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
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
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
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
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3)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关于企
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
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 15 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
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
    2、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4 号、解释第 15
号及实施问答的相关准则规定。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4、 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 决策程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4 号、解释第 15 号及实施问答规定的起始日开
始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对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均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该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
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4 号、解释第 15 号及实施问答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
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4 号、解释第 15 号及实施问答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
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