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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元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7-29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8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分别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
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7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2 年 7 月 28 日起,
最晚不超过 2023 年 7 月 27 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5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32,561,50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 13.8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9,999,999.10 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41,332,520.16 元。
      截至 2021 年 5 月 26 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中,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 3-10001 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计划与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
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年产 10000 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材料      58,510.00             32,000.00
          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3,000.00             13,000.00
                       合计                           71,510.00             45,000.00

       截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为 36,311.47 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募资资金使用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金净额(万元)          (万元)

          年产10,000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
   1                                                   31,133.25            23,311.47
          材料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3,000.00            13,000.00

                     合 计                             44,133.25            36,311.47

       截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7,946.12 万元,其中利息收入
(扣除手续费后)金额为 132.59 万元。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 年 6 月 1 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2,000 万元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 年 6 月 28 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人民币 9,8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
锂能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11,800 万元已全部归还
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部分供应商采取银行承兑汇票形式付款,且设备质保金在
验收后一年内支付,期间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情况。在确保不影响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拟使用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7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 2022 年 7 月 28 日起,最晚不超过 2023 年 7 月 27 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4.35%计算,预计将节约财务费用 334.95 万元。
    五、公司承诺与说明
    1、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将资金及时
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
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交易。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
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期间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
合计使用不超过 7,7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2
年 7 月 28 日起,最晚不超过 2023 年 7 月 27 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丰元锂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同意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 7,7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
效益。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
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7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改变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承诺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
间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该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