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元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0-1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做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增资暨关联交
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由全资子公司向控
股孙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 设的需要,
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均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
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1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谷 艳 周世勇 金永成
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