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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锋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0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1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8 名,实际参加
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谭帼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
如下议案: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名称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注册名称变更为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从事电解电容器原材料腐蚀赋能铝箔及元器件
专用材料、电子元器件产品、高效聚合氯化铝铁净水剂及高效脱色剂、污水处理
剂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电动汽车用整车
控制器、电驱动与传动系统、功率转换集成控制器、动力电池系统、燃料电池系
统及其附件产品研发(含样机制造、检测);生产(制造)电动汽车用整车控制
器、电驱动与传动系统、功率转换集成控制器、动力电池系统、燃料电池系统等
关键零部件及其附件产品;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汽车、研发设备、检测设备、
生产设备、电子产品、电力储能系统产品、电动汽车基础设施、计算机、软件及
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仪器仪表维修。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本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以自有资金向理工华创进行增资,增资额为 6499.8775 万元。增资后,
理工华创的注册资本从原来的 3,500.1225 万元变更为 10,000 万元。
     四、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相关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涉及新增股份数
量、注册资本,公司拟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减少
股份数量、注册资本,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根据公司业务情况作了变更,以及公
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拟增加董事会的董事人数,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
1.04 条、1.06 条、2.02 条、3.06 条、5.12 条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原《公司章程》1.04 条 公司注册名称: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
司
       公司英文名称:Zhao Qing Hua Feng Electronic Aluminium Foil Co., Ltd.
    现修改为:
    《公司章程》1.04 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Guang Dong Hua Feng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Ltd.
    2、原《公司章程》1.06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710.51 万元。
    现修改为:
    《公司章程》1.06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623.9202 万元。
    3、原《公司章程》2.02 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从事电解电
容器原材料腐蚀赋能铝箔及元器件专用材料、电子元器件产品、高效聚合氯化铝
铁净水剂及高效脱色剂、污水处理剂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
    现修改为:
    《公司章程》2.02 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从事电解电容器原
材料腐蚀赋能铝箔及元器件专用材料、电子元器件产品、高效聚合氯化铝铁净水
剂及高效脱色剂、污水处理剂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新能源汽
车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
试验发展;电动汽车用整车控制器、电驱动与传动系统、功率转换集成控制器、
动力电池系统、燃料电池系统及其附件产品研发(含样机制造、检测);生产(制
造)电动汽车用整车控制器、电驱动与传动系统、功率转换集成控制器、动力电
池系统、燃料电池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及其附件产品;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汽车、
研发设备、检测设备、生产设备、电子产品、电力储能系统产品、电动汽车基础
设施、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仪器仪
表维修。
    4、原《公司章程》3.06 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710.51 万股,均为人民币
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
    现修改为:
    《公司章程》3.06 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6,239,202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1 元。
    5、原《公司章程》5.12 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1 至 2 人。
    现修改为:
    《公司章程》5.12 条 董事会由不超过 12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1 至 2 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方可生效。
    六、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股东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如下:
    1、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林程先生为第
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戴斌先生为第
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3、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陈宇峰先生为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七、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提名,黄向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上述议案六、议案七所列示的董事候选人,连同现任的八名董事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八、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
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将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具体
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九、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
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办理融资业务,公司控
股股东谭帼英为 3000 万额度内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谭帼英代表公司负责为上述贷款所需手续签订有关合
同和必要的法律文件。
    关联董事谭帼英女士、王凌女士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十、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
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融资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业务品种等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同意公司董事长谭帼英女士、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分别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谭帼英代表公司负责为上述融资所需手续签订有关合
同和必要的法律文件。
    关联董事谭帼英女士、王凌女士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十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
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2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本公司与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互相提供公
司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谭帼英女士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贷款事宜
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特此公告。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1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武汉 9502 客车厂助理工程师,北京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北京理工
大学教授,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林程先生持有本公司 8.55%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
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
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戴斌: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 5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现任北京理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理工世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理工华创
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阻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天广消防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工大洋电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科技园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创新高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旭碳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常熟北理新材料技
术有限公司董事。
    戴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
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陈宇峰,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1976 年 7 月出生,硕士学历。
曾任肇庆英锋电子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肇庆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本公司前
身)及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
子铝箔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肇庆华锋机电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宇峰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本公司股东肇庆市汇海技术咨询有
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0.35%,是本公司控股股东谭帼英女士之女婿,与本
公司董事王凌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
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向东: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 年 4 月出生,博士学历。曾
任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广汽集团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广汽研究院
院长及首席技术总监。现任广汽集团技术顾问。
    黄向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
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
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黄向
东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其已向深交所做出承诺,尽快完成独
立董事资格培训并获得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