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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锋股份:公司章程修正案2018-11-06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以及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理工华
创”)涉及新增股份数量、注册资本,公司拟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
分限制性股票涉及减少股份数量、注册资本,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根据公司业务
情况作了变更,以及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拟增加董事会的董事人数,公司章程
的相关条款需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1          第 1.04 条 公司注册名称:肇庆     第 1.04 条 公司注册名称:
         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英文名称:Zhao Qing Hua 公司
         Feng Electronic Aluminium Foil        公司英文名称:Guangdong
         Co., Ltd.                         Huafeng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Ltd.
  2          第 1.06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第 1.06 条 公司注册资本
         民币 13,710.51 万元。             为人民币 17,623.9202 万元。
  3          第 2.02 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     第 2.02 条 经依法登记,公
         经营范围是:从事电解电容器原材料 司的经营范围是:从事电解电容
         腐蚀赋能铝箔及元器件专用材料、电 器原材料腐蚀赋能铝箔及元器
         子元器件产品、高效聚合氯化铝铁净 件专用材料、电子元器件产品、
         水剂及高效脱色剂、污水处理剂产品 高效聚合氯化铝铁净水剂及高
         的开发、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 效脱色剂、污水处理剂产品的开
                                           发、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
                                           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开发、技术推
                                           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
                                           展;电动汽车用整车控制器、电
                                           驱动与传动系统、功率转换集成
                                           控制器、动力电池系统、燃料电
                                           池系统及其附件产品研发(含样
                                           机制造、检测);生产(制造)
                                               电动汽车用整车控制器、电驱动
                                               与传动系统、功率转换集成控制
                                               器、动力电池系统、燃料电池系
                                               统等关键零部件及其附件产品;
                                               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汽车、研
                                               发设备、检测设备、生产设备、
                                               电子产品、电力储能系统产品、
                                               电动汽车基础设施、计算机、软
                                               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软件开发;仪器仪表
                                               维修。
4          第 3.06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3.06 条 公司股份总数
       13,710.51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为 176,239,202 股,均为人民币
       每股面值 1 元。                         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
5          第 5.12 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第 5.12 条 董事会由不超
       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       过 12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1 至 2 人。   事 4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可以设副董事长 1 至 2 人。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