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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锋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期2018年培训情况报告2019-01-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18 年
                             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锋股份”、“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开发行股份 2,000 万股。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另行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保荐
机构,东海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建投
证券承继,持续督导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中信建投证券已指派杜鹏飞先
生、钟俊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
证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2014 年修订)》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华锋股份的实际情况,中
信建投证券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华锋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员工等相关人员进行了 2018 年度持续督导
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持续督导的要求进行。相关培训情况如下: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实施本次培训前,中信建投证券编制了培训讲义,并提前向华锋股份发出了
关于本次培训的通知。2018 年 12 月 27 日,培训小组通过现场采取授课与发送
学习资料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华锋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员工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本次培训结合相关案例,重点
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的新规等专题进行了讲解培训。
    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
理人员在上市公司日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次
培训的范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二、培训人员和培训对象
    中信建投证券华锋股份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
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培训工作。培训人员为华锋股份持续
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杜鹏飞、钟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对
象包括华锋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
员工。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华锋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证券部员工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
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
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华锋股份的规范运作水平。
    (本页无正文,仅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18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杜鹏飞             钟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