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 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锋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 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华锋股份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59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 6.20 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4,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4,63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370,000.00 元。截至 2016 年 7 月 20 日止,上述资金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 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会验字[2016]G15001660218 号《验 资报告》审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向林 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09号)核准,公司采取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式分别向林程等30名股东发行39,155,702股股份,每股发行价格为 21.13元,用于购买其持有的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此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广会验字[2018]G17031830108号《验资报告》对截至2018年9月7日 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使用金额 累计利息 募集资金净 收入扣除 以前年度 本期归还上 项目 直接投入 期末余额 额 手续费净 已使用金额 本期补充流 期补充流动 承诺投资项 额 动资金金额 资金的募集 目 资金 首次公 开发行 99,370,000.00 162,657.34 98,597,362.63 4,859,676.00 6,000,000.00 -10,000,000.00 75,618.71 股票 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止 , 公 司 累 计 直 接 投 入 项 目 运 用 的 募 集 资 金 93,457,038.63元,补充流动资金为6,000,000.00元,累计已投入99,457,038.63元, 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162,657.34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75,618.71 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75,618.71元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 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以便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 要华锋”)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及各商业银行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情况如下: 三方/四方协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开户主体 银行账号 议签订时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 2017002219200059438 2016-8-16 三方/四方协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开户主体 银行账号 议签订时间 公司肇庆端州支行 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 8110901013900272068 2016-8-17 肇庆分行 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 2017028819100010042 2016-9-7 公司肇庆端州支行 子铝箔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 8110901013200301812 2016-9-7 肇庆分行 子铝箔有限公司 注: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新建 研发中心项目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高要华锋和东海证券共同分别与上述 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12月1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机构变更为中信建投 证券。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高要华锋及东海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肇庆端州 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签订了《关于终止本公司及相关方与东海 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协议》;同时,公司、高要华锋及中信 建投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肇庆端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重 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情况如下: 三方/四方协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开户主体 银行账号 议签订时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 2017028819100010042 2019-2-28 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 铝箔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 8110901013200301812 2019-2-26 司肇庆分行 铝箔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新建11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新建 研发中心项目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高要华锋和中信建投证券共同与上述 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75,618.71 元,系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已减手续费),募集资 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专户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账户名称 专户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广东华锋新能源 2017002219200059438 73,255,700.00 - 公司肇庆端州支行 科技股份有限公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司 8110901013900272068 26,114,300.00 - 肇庆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肇庆市高要区华 2017028819100010042 - 34,847.07 公司肇庆端州支行 锋电子铝箔有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8110901013200301812 - 40,771.64 肇庆分行 合计 99,370,000.00 75,618.71 注:募集资金由本公司专户转至高要华锋对应银行账户后销户。 三、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99,37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859,676.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99,457,038.6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是否达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变更项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到预计 否发生 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目 (2) (3)=(2)/(1) 效益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建 11 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 否 73,255,700.00 73,255,700.00 - 73,288,696.61 100.05%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9,521,321.94 不适用 否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否 26,114,300.00 26,114,300.00 4,859,676.00 20,168,342.02 77.23%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99,370,000.00 99,370,000.00 4,859,676.00 93,457,038.63 94.05%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6,000,000.00 6,000,000.00 - -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合计 99,370,000.00 99,370,000.00 10,859,676.00 99,457,038.63 - - 19,521,321.94 - - 新建 11 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于 2018 年 8 月全部建成,2018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的相关内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容,该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未预计效益,因此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尚无法对比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本公司对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 56,241,300.00 元。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 56,241,300.00 元。 2016 年 10 月 21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 30,000,000.00 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7 年 10 月,上述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7 年 10 月 22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 10,000,000.00 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8 年 10 月,上述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10 月 24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 8,000,000.00 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其中 2,000,000.00 元人民币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9 年 4 月 4 日, 剩余 6,000,000.00 元人民币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6,075,618.71 元,占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 6.11%。 募集资金存在结余的主要原因:①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减少“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对应研发中心大楼的建筑面积,建筑工程费相应减少 150 万元;②在“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实施过程中,随着低压腐蚀箔技术的更新换代,公司调整研发战略,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在满足公司研发需求、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部分试验线及检测设备的购置。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已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新建 11 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原因系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投入该募投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项目 6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直接以募集资金56,241,300.00元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6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资总额 投资项目金额 新建 20 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 7,325.57 4,347.13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2,611.43 1,277.00 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会专字 [2016]G15001660229号”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 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超募的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1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对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 生产线项目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2018年11月28日,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 线项目”累计已投入7,637.6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7,328.87万元(含募集资金 产生的净利息收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投入 308.77万元。 一方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仅募集7,325.57万元投入“新建20条低压腐 蚀箔生产线项目”,与该项目总投资额(13,658.00万元)存在较大差距,首发募 集资金额仅占项目总投资额的53.64%,同时公司资产业务规模相对较小,自有资 金余额较低,导致银行借款等融资能力受限,在此背景下,为保持健康的财务结 构,公司继续通过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等筹资方式投资该项目的可行性较小;另 一方面,“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作为公司IPO项目,于2013年即完成 规划设计并备案,而自2013年以来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上涨较快且低压腐蚀 箔生产技术也不断更新换代,2016年7月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在该项目建设过 程中已充分消化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等费用上涨及技术更新给项目实施成本 带来的影响,陆续建成11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无法在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额下完 成剩余9条生产线的投资。 在此背景及原因下,公司“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实施内容调整 为“新建11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变更前建设投资金额为11,848.00万元,募集 资金投资额7,325.57万元。变更后建设投资金额为7,637.64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 不变。公司根据建设内容的调整相应调整该项目的预计效益。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 不存在违规行为。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 于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 告》,报告认为:华锋股份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如实 反映了华锋股份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华锋股份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 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沟通 交流等。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锋股份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执行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 相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杜鹏飞 钟 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