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锋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
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公司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
届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林程先生、谭
帼英女士、陈宇峰先生、李胜宇先生、卢峰先生、周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周乔先生、王大方先生、罗玉涛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周乔先生、罗玉涛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大方先生尚未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但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
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任期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将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
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朱
曙峰先生、梁雅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三年。在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三、公司部分董事和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卫宁先生因在公司连续任职满 6 年,在第六届
董事会成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亦不在公
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李卫宁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封华女士因任期届满,在第六届董事会成立后将不再
担任公司董事,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封华女士未直接或间
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陈超菊女士因任期届满,在第六届监事会成立后将不
再担任公司监事,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陈超菊女士持有本
公司股票 4,420 股。
李卫宁先生、封华女士、陈超菊女士在任期届满离任后,仍须继续遵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关于股票买
卖的限制性规定。
四、相关说明
(一)经自查,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但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监事就任前,公
司第五届董事、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
勉的履行董事、监事义务和职责。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
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其给予高度评
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
学历,曾任武汉9502客车厂助理工程师,北京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北
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
国汽车工程学会会士,本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9,448,594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99%,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对其下发
了《关于对林程的监管函》,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广东证监局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其出具了警示函,除此之外,林程先生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谭帼英,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0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
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西藏自治区造纸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华南理工大学
化工二系辅导员、系团总支副书记、校团委副书记、数学系党总支副书记,肇
庆市端州区政府挂职任区委常委,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投资部总
经理,广东华信英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肇庆华富电子铝箔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锋有限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
端州区政协常委。现任广东巨锋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名誉董事长、董
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帼英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42,800,72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2.6%,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宇峰为其
女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
“失信被执行人”。
陈宇峰,男,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1976 年 7 月出生,硕士研
究生学历。曾任肇庆英锋电子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华锋有限董事、副总经
理,广东碧江董事。现任高要华锋总经理及董事、宝兴华锋执行董事、华锋机
电执行董事、北京华锋新能源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理工华创董事、广西华锋董
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宇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8,600 股,通过本公
司股东肇庆市汇海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0.27%,是本公司控
股股东谭帼英女士之女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
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李胜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
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肇庆分行会计主管、肇庆天元信展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肇庆市宏志建设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山市英讯
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中心支行财务
经理。现任广西华锋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胜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26,400 股,与公司
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
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卢峰,男,中国国籍,中国香港居民,1968 年 1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
历。曾任香港万达国际集团国际贸易董事,香港长城电子集团地产部经理,广
东华侨信托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东碧之江环保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中国法学会商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现任广州南沙区海明峰商业
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博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
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
执行人”。
周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 8 月出生,博士学历。
2017 年 12 月至今任职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辉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186,239 股,与公司
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
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乔,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7 月出生。会计学学
士,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金田(实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深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金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长,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兼财务总监,播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广州山
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华南理工大学 MPAcc 校外合
作导师,西南科技大学 MBA 校外合作导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
“失信被执行人”。周乔先生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大方,男,197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
历,2001 年 6 月至今任职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汽车工程学院,现任哈尔
滨工业大学(威海)汽车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中国汽车工程学
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汽车工程学会常务理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大方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
“失信被执行人”。王大方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其已向公
司书面承诺将积极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罗玉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博士学历。华
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广东省汽车工程重点
实验室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玉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
行人”。罗玉涛先生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朱曙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
曾任职于肇庆中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肇庆市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现
任肇庆市端州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肇庆市端州区端鸿城市建设投
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曙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
“失信被执行人”。
梁雅丽,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 10 月出生,在职研究
生学历,高级电子工程师, 2022 年 10 月退休。曾任肇庆风华电子厂技术员、
车间主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华分公司总经理;广东风华高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利华分公司总经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美科机电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肇庆市金叶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广东金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
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雅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
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