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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锋股份: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2023-04-27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华锋股份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锋股份”)监事
会对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
公司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
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符合《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
陷,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完整和合理的,执行是有效的,能够合理地保证内
部控制目标的达成。

    五、关于《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严格按
照《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
况发生。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




朱曙峰:                            陈超菊:




刘兰芹: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