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久科技: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19-03-1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恒久科技 2019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具体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恒久科技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预计 2019 年度公司(含合
并报表范围内所有公司)与珠海东越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东越”)、
亿码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码科技”)发生采购、销售、接受劳务
等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100 万元(不含税)。2018 年度,公司
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 2,076.39 万元(不含税)。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
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不存在董事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 截至披露日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本次预计金 上年发生金
关联人 易定价 已发生金额
类别 容 额(不含税) 额(不含税)
原则 (不含税)
向关联人 采购硒鼓等
亿码科技 市场价 500 23.19 375.61
采购产 打印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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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 截至披露日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本次预计金 上年发生金
关联人 易定价 已发生金额
类别 容 额(不含税) 额(不含税)
原则 (不含税)
品、商品 采购硒鼓等
珠海东越 市场价 500 63.28 385.69
打印耗材
小计 1,000 86.47 761.30
销售 OPC 鼓
亿码科技 市场价 300 7.05 194.70
向关联人 等打印耗材
销售产 销售 OPC 鼓
珠海东越 市场价 500 84.51 912.58
品、商品 等打印耗材
小计 800 91.56 1,107.28
接受关联 委托加工等
珠海东越 市场价 300 41.66 207.81
人提供的 劳务
劳务 小计 300 41.66 207.81
(三)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发 实际发
实际发生 预计金
生额占 生额与
关联交易 关联 关联交 金额 额 披露日期及索
同类业 预计金
类别 人 易内容 (不含 (不含 引
务比例 额差异
税) 税)
(%) (%)
采购硒
亿码
鼓等打 375.61 600 7.02 -37.40
科技
向关联人 印耗材
采购产品、 采购硒
珠海
商品 鼓等打 385.69 1,500 7.21 -74.29 2018年3月9日、
东越
印耗材 2018年4月25日
小计 761.30 2,100 14.22 -63.75 巨潮资讯网
销售 (www.cninfo.c
亿码 OPC 鼓 om.cn)的《关
194.70 400 0.62 -51.33
科技 等打印 于2018年度日
向关联人 耗材 常关联交易预
销售产品、 销售 计公告》、《关于
商品 珠海 OPC 鼓 增加2018年度
912.58 1,500 2.88 -39.16
东越 等打印 日常关联交易
耗材 预计额度的公
小计 1,107.28 1,900 3.50 -41.72 告》。
委托加
接受关联 珠海
工等劳 207.81 500 14.28 -58.44
人提供的 东越
务
劳务
小计 207.81 500 14.28 -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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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发 实际发
实际发生 预计金
生额占 生额与
关联交易 关联 关联交 金额 额 披露日期及索
同类业 预计金
类别 人 易内容 (不含 (不含 引
务比例 额差异
税) 税)
(%) (%)
2018年度,公司与珠海东越、亿码科技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 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实际市场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需求变化和业务发展情况,对与珠海东越、亿码科技的日常
大差异的说明 关联交易进行调整,致使原预计数与实际发生数产生一定的
差异,上述差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在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是根据市场预测情
况,按照可能发生交易的上限进行预计,而在实际经营时,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
公司需根据市场变化及业务发展需求进行交易,因此预计金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额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
注:上述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核算数据,尚未经审计,实际的
交易金额经审计后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珠海东越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珠海东越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919.9208 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红燕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自产的激光打印机及激光硒鼓、碳粉、
喷墨打印机及墨盒、墨水、电脑外设等打印机耗材及上述产品的配件产品,以及
复印机配件及打印机碳粉盒、喷墨盒的回收灌装加工(经营、处置和利用进口的
废旧电子电器类固体废物除外)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虹晖二路 588 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珠海东越的总资产 6,58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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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净资产 813.25 万元,营业收入 6,435.16 万元,净利润-89.42 万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珠海东越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珠海东越 21.74%股权,该关联方符
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珠海东越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亿码科技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亿码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6.17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LIM SOOI TEE(林汉河)
主营业务:打印机粉盒、墨盒的资源再生,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创投工业坊 1 号厂房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亿码科技的总资产 1,263.40
万元,净资产-211.82 万元,营业收入 579.94 万元,净利润-106.55 万元(以上数
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亿码科技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亿码科技 20%股权,该关联方符合《股
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亿码科技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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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9 年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按市场经营规则进行,
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
对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尚未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协议。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经营需求,与关联方
依据市场价格签订相应的订单或协议后实施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珠海东越与亿码科技均为专业生产硒鼓的公司,为公司所属行业的下游企
业,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激光 OPC 鼓等打印耗材,能够拓宽销售渠道,增加
销售收入,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采购硒鼓等打印耗
材,有利于集中采购,提高采购效率,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交易的主要
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对公
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积极的意义。
由于关联销售总金额占公司营业总收入比重较低,关联采购总金额也较小,
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其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预计在今后
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相关资料后,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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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珠海东越、亿码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交易;
该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公开、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也不存在使公司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的行
为,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无需
回避表决的董事,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珠海东越、亿码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交易,
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使公
司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监事会对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独立董事
意见,询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
认可意见。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
(二)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双方业务发展需要,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
则公允,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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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郭玉良
___________________
张 悦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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