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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久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晓珍)2023-04-29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潘晓珍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本人作为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在保持身份与履职的独立性的
前提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无缺席或
委托他人出席情况,对各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所有议案均投赞成
票,没有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况出现。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1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出
席了 2 次会议,事前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力求对全体股东负
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在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2021 年度内部控制

                                    1
自我评价报告》和《2021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
准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福建
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 2022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1
年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3、在 2022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募集
资金 2022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
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22 年半年度报告更正事项说明等事项表了相关事前认可
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2022 年度履职情况
如下:

    1、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参与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出席了审计委员
会相关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等
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
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
了解、掌握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出席了提名委员会
                                    2
相关会议,认真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及工作表现,同时筛选
管理型、综合型人员,为优化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组成,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建设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及其
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本人听取管理层对于生产经营状况、内部制度的
建设与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方面情况的汇报。同时,本人与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和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
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事前进行认真
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进行问询,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
的影响,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定期报告、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情况及时进行了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诚信经营,真实、准确、完
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自觉学习与公司主营业务、资本市场
相关的专业知识与法律规章,不断强化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与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事项


    1、2022 年任职期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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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2 年任职期间,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3、2022 年任职期间,未有提议解聘或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4、2022 年任职期间,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七、本人联系方式


    邮箱:1620674846@qq.com

    2023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
规范运作方面履行必要的核查与监督,并提供建设性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职能,更好地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下文)




                                  4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
字页)




                                                    独立董事: 潘晓珍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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