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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墙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27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9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实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资产收购框架协议的议案》

    经多方论证与沟通,公司拟终止收购湖北恒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事项,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资产收购框架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7-11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实现公司战略性产业布局,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与专业能
力,推进专业投资机构资源、公司产业资源和金融资本的良性互动,公司全资子
公司深圳市红墙投资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3,800 万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连
军先生、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横琴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广东省粤科松山湖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科江门创新创
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江门市粤科红墙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相
关合伙协议及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刘连军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且担任公司董事长、总裁的职务,对
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揭水利先生因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单位广
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而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2)。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广东红墙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是公司为搭建高效优质的管理体系而设置的
销售平台,为了增强其自身资金实力,满足其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以自
有资金向广东红墙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增资 2,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7-11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目募投项目的议案》

    由于内外环境及经济可行性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
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终止“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聚羧酸减水剂大单体项目”的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7-11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工作,实际向 80 名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5,039,500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120,000,000 股增加至 125,039,500 股,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7]G17000750063 号)。
现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120,000,000 元变更为 125,039,500 元,并对《公司章程》
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
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11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7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具体事项、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