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27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0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通知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王富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
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参与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
远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关联监事刘宁湘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聚羧酸减
水剂大单体项目”充分考虑了公司募投项目的市场状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
际情况,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