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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墙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18-01-02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1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17-091)。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东科创”)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在 2017 年 9 月 15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0 万股,占公司原总股本比例的
  2%。
      2017 年 9 月 26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
  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2);2017 年 11 月 8 日,公司于巨
  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17-108)。
         截至本公告日,广东科创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
  1,200,000 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 0 股,本次减持计划已
  期满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
  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实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17 年 9 月 15 日    39.284     260,038      0.208

           集中竞价交易    2017 年 9 月 18 日    38.866     350,000      0.280

           集中竞价交易    2017 年 9 月 19 日    38.811     100,000      0.080

广东科创   集中竞价交易    2017 年 9 月 20 日     39.42     120,000      0.096

           集中竞价交易    2017 年 9 月 21 日     38.85     269,962      0.216

           集中竞价交易    2017 年 9 月 25 日     38.31     100,000      0.080

               合计                -                -      1,200,000     0.960
  注:上述比例合计数误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广东科创    无限售条件股份     18,000,000       14.395    16,800,000    13.436
  注:上述比例合计数误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广东科创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广东科创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不存在
  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
  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广东科创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