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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墙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3-24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3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
实出席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收
购股权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变更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
项目及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5.5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剩
余募集资金的用途,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同用于支付武汉苏博新型建材有限公
司、黄冈苏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及湖北苏博新材料有限公司各 60%股权的交易对
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收购股权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1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范纬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鉴于吴尚立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范纬中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对范纬中先生
进行了资格审查,同意提名范纬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认为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期自相关股
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范纬中先生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惠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 12,000 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
年;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博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
不超过 10,000 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二年;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惠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本次银行授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票保贴等。
    公司此次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授信
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各银行签订授信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最终实际签订
的合同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总额度。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6)。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4 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范纬中先生简历
    范纬中先生,男,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取得加拿大西安

大略大学经济专业学士学位。曾任职于多伦多 Meritigroup Inc 资产管理部、宜信财富投资

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古北营业部;目前就职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管理中心机

构业务团队,担任销售经理的职务;同时也是广东省红墙慈善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及理事长。

    截至目前,范纬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总裁刘连军先生

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赵利华女士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

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