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0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09 号”文核准,广东红墙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22.46 元。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9,2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6,601,5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92,598,5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广会验字【2016】G14000190405 号”《验资报告》。 (二)、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32,529,235.34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含理财收入) 4,051,646.67 加:定期存单转募集资金 0.00 加:理财产品转入募集资金 0.00 1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8,868,609.82 2018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207,712,272.19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余额相符。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劵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了《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 根据该《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 度,募集资金使用实行总裁、财务总监联签制度。募集资金项目的每一笔支出均需 由使用部门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送公司财务中心审核后 报财务总监和总裁批准后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 督。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并经董事会批准,2016 年 9 月 5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都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以下统称“专户银行”)分别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6 年 11 月 28 日, 公司及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 2 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752900137710210。 公司与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各银行签定的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 题。 2018 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 形。 (二)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项账户的余额为 207,712,272.19 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表一: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单位:元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银 监 管 账 户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行余额 募集资金专户 752900031410205 102,043,636.4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 分行 募集资金专户 752900137710210 9,648,883.73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惠州分行 219210130293900003 96,019,751.99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 募集资金专户 惠城支行 9550880016712600174 - 合 计 207,712,272.19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3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4 表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9,259.8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 2,886.87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6,204.1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182.3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19,875.37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1.41% 截至期末投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累计投入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入金额 (3)=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分变更) 金额(2) 效益 大变化 (2)/(1) 河北年产 20 万吨外 加剂及研发中心项目 是 12,072 2,041.10 106.61 2,041.10 100.00% - 30.71 不适用 否 企业研发中心项目 是 2,004 681.13 702.74 35.07% - - 不适用 否 收购武汉苏博、黄冈 苏博和湖北苏博三家 16,204.1 2,099.13 2,099.13 12.95% 不适用 否 标的公司股权项目 是 - 549.7 3 广西红墙年产 3 万吨 聚羧酸减水剂大单体 9,014 0 不适用 是 项目 是 -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是 3,978.22 - - 不适用 否 5 红墙股份年产 5.5 万 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 3,180 38.55 0 38.55 100.00% 不适用 是 剂项目 是 - - 14,993.85 14,993.8 0 14,993.8 100.00% 补充流动资金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否 5 5 39,259.85 39,259.8 2,886.87 19,875.3 小 计 - - - 580.41 5 7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 - - - - - - - - - - 截至期末投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累计投入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入金额 (3)=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分变更) 金额(2) 效益 大变化 (2)/(1)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39,259.85 39,259.8 2,886.87 19,875.3 合 计 - - - 580.41 - - 5 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6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单体行业的内外环境及经济可行性已经发生了较大 变化,并结合公司的资金状况和未来发展战略、经营目标,确保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避免出现由于产 能过剩导致投资效率低的情形,同意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聚羧酸 减水剂大单体项目”,相关募集资金目前暂时进行现金管理,转为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 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慎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并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益。待后续出现良好投资机会时,公司将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使用。2017 年 11 月 24 日, 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核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查意见》,对公司本次终止实施“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聚羧酸减水剂大单体项目”无 异议。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原 “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及“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年产 5.5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同用于支付购买 武汉苏博、黄冈苏博及湖北苏博各 60%股权的交易对价,金额合计 16,204.13 万元。公司保荐机构国 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核查意见,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无异议。具体内容见公司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上的 2018-015 号公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7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河北项目中企业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河北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墙变更为红墙股份,将实施地点由河北红墙所在地变更为红墙股份所在地,变更后河北年产 20 万吨 外加剂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0,068.00 万元,企业研发中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2,004.00 万元,同时鉴 7 于公司生产线中减水剂的产能已基本能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拟择机、另行择地开展广东红墙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年产 5.5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的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的说明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 13,811,095.49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 该议案发表了保荐意见。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广东正中 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专字【2016】G14000190416 号的“关 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 告”鉴证。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利率,增加存储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 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 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6 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 3 亿元,闲置自有 资金额度不超过 3 亿元,用于投资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理财产 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 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财务总监负责组织财务中心具体实施,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内有效。该议案经 2017 年 7 月 3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保荐意见。 前述议案有效期届满前,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9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其中, 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 2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使用期限为自 2018 年 7 月 2 日起之后的 12 个月。本次现金管理累计发生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保荐意见。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 20,771.23 万元,均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 存在违规情形。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