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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墙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9-08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2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 2018 年 9 月 7 日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
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
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解锁条件成就事项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君信
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董事何元杰女士与张小富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关联董
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