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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墙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8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国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会[2018]15 号文件
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
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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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依据
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
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
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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