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08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2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 2019 年 1 月 2 日前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
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
实出席董事 8 名。董事范纬中先生及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廖朝理先生、师海霞
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
议案:
一、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揭水利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提名高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提名委员会审核,
提名人对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高楠先生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
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刘连军先生提名且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聘任张红梅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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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日止。
张红梅女士简历附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
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司章程》(2019 年 1 月)。
四、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五、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
六、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
事会议事规则》。
七、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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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八、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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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楠先生简历:
高楠先生,1981 年生,毕业于英国伯明翰大学,会计金融硕士研究生。曾
任香港东亚银行广州分行业务拓展部助理客户主任、TOM 在线有限公司财务部财
务经理、广州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国开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光大证券广
州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创投业务部(投后管理部)
高级经理。现任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投后管理部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高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红梅女士简历:
张红梅女士,1981 年生,毕业于暨南大学,会计学本科,曾任惠州富海人
才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敏华控股有限公司零售财务部总监,现任公司财务副
总监。
截至目前,张红梅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40,5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
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