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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墙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及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2019-02-26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及

                       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18-083),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东科创”)计划自 2018 年 10 月 10 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的 2%。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数 1%;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数 2%。
    截至 2019 年 1 月 30 日,广东科创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
计为 1,023,550 股,减持期间已达到减持计划的一半。详见 2019 年 2 月 1 日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截至 2019 年 2 月 22 日,广东科创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
计为 1,199,950 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已达到减持计划的一半且已达到 1%。此
外,基于目前金融市场环境状况考虑,广东科创决定提前终止该减持计划。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现将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比例
                   集中竞价      2019.1.16-2019.
广东省科技创业                                            15.74     1,199,950      1%
                     交易              2.22
 投资有限公司       合   计             -                   -       1,199,950      1%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广东科创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299,549       11.31%       13,099,599    10.92%
   注:2019 年 1 月 29 日,公司完成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股份总数由 126,383,900 股变更至 120,000,000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广东科创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广东科创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
   在差异。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
   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
   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