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0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经全体
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出席董事 8 名。董事何元杰女士、赵利华女士、范纬中先
生及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师海霞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
事长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由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 1 名激励对象因病
身故,公司根据《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激励对
象名单及其获授的权益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 179 人调整为 178
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520 万份变更为 519.80 万份。
董事何元杰女士与张小富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本议案关联董事,
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董
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现以 2019 年 3 月 27 日为授予日,向 178 名激励对象授予 519.80 万
份股票期权。
董事何元杰女士与张小富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本议案关联董事,
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向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